1、就業引導指標:
在66個產業功能區就業,每年積10分。
成都高新航空經濟區、簡陽新城、淮州新城等東進區域和成都科學城、天府總部商務區、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產業園等南拓區域就業,每年加4分,最高不超過20分。
青白江歐洲產業城,新都智慧物流產業園等北改區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業合作區、天府中藥城等西控區域就業,每年加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2、居住引導指標:
居住引導指標自有住房、租賃住房連續居住每年積5分。
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居住每年加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居住每年加4分,最高不超過20分。
東部新區居住,每年加6分,最高不超過30分。
3、穩定職業指標:
連續繳納社保,每年積10分,半年積5分。
最近連續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2.5倍(含)的,加10分。
最近連續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加20分。
4、個人貢獻指標:
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表彰(創新創業、勞動模范(含享勞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見義勇為模范、工匠)分別加25分、20分、15分。
*同類表彰只計算最高榮譽得分
參加志愿者服務、慈善捐贈、無償獻血每項達到標準加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一等功及以上獎勵、一等功三等功分別加25分、20分、15分。